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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平台3.1版数据采集问答

时间:2017-06-24    来源:    点击次数:

一、 内涵说明

1.1-1,填报负责人填谁?

 答:填报负责人,一般填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部门领导。

2.1-1,招生批次无AB 之分,怎么选择?

 答:选A

3.1-3,由于单位职能是唯一选择,例如,学生处既负责学生管理又负责就业管理,如何选择?

 答:我们所说的单位职能针对的是独立设置的二级部门而言的。因此请根据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选择,建议选择学生管理。

 1-3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单位职能如何选择?  

 答:选成其他即可。

4.1-4,新增单位职能之后,附属医院是否还需严格按照FSYY进行单位编号,教学医院是否纳入统计?

 答:因为已有单位职能划分,可以自定单位编号;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不纳入统计。

5.1-5-1,“专业设置年份”是按照学校实际进行招生的时间填写还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发通知的时间填写?

 答:专业设置年份”不是指招生年份,按照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文件时间填写。

6.1-5-1,优势专业类型没有的话是写“无”还是为空不填?

 答:填写“无”。

7.1-5-1,按照实验班模式培养的学生没有分专业,以后授予的学位有工学和理学两类,可以一起填上去吗?有些专业属于多个优势专业类型是否可以多选?

 答:选择一个学位门类,就高选择一类优势专业类型。

8.1-5-1,新专业的定义是什么?

 答:毕业生不满三届的专业均算新专业。

9.1-5-1和表1-5-2,只统计有在校生的专业或大类,停招专业或大类是否统计?

 答:学年内有学生的专业或大类均要统计,时点统计时新增的招生专业或大类也要纳入统计。

10.1-5-2,某专业按大类招生,但进来就分流。分流时间填写0,校验不通过。那么,是将分流时间改为“1”,还是做其他处理?

  答:1。

     1-5-2,例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按大类招生,包含校内专业名称只能选其中一个,是否按3条记录填报?  

  答:3条记录填报,包含几个校内专业就填几条记录,大类名称和代码重复填报即可。

11.1-6-1任教类型新增其它教学任务,如何理解?任教专业,如教师承担多个专业教学,如何填报?

答:如教职工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只承担专科或者硕博教学任务,则选择其它教学任务,因此,无任教的定义也随之改为没有承担任何教学任务;教师承担多专业教学,由学校自定,根据行政归属或业务归属,选择唯一专业填报。

12.1-6-1,任教专业一栏,如大学英语这一类基础课程的就是英语专业,体育就是体育相关专业?

答:对于承担公共课程的老师,任教专业选择公共课,任教专业填无。

13.1-6-1教职工基本信息,有的老师任教类型既有公共课又有专业课,只选一个吗?

答:对

14.1-6-1,“学科类别”是按教职工最高学位对应的学科名称,还是按所从事的任教学科名称。

答:前者。

15.1-6-1,无学位的老师,学科类别就填无?

答:无。

16.1-6-1,无学位的教职工,学缘填什么?

答:校外(境内)。

17.1-6-1,校内指导博士生数是统计现在正在指导人数还是到目前为止总共指导的人数?

答:学年内,在校的。

18.1-6-2外聘教师里面有一些教师是没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如何选择填报

 答:选择“无”

  有外聘教师,一学年中有一个学期给本科生上课,已经坚持了四年了,那聘期是写48还是6

 答:6

19.1-6-3,附属医院师资是否还需要重复计入1-6-11-6-2

答:不重复计入,凡属于附属医院师资,均填入1-6-3

20.1-7,统计留学生的时候学生姓名是填中文的还是英文的,或者两个都要?

答:任选一个即可

1-7,不按大类填,可以的吗?

答:按校内专业或者大类。

21.1-8-1,本科实验场所中,指南里说“实验教学中心需拆分为单个实验室填报”,我们学校实验教学中心下设实验室,实验室下又设实验分室, 最终是以实验室上报,还是实验分室上报?

 答:按照实验房间填报即可。

22.1-8-1,例如,税收、会计软件共享的实验室,所属单位为会计系和管理系,表1-8实验场所怎么填写?

  答:自定。

  如果分开填,实验场所面积会增加,是否可以?  

  答:面积不能重复计算。  

23.1-8-2,研究中心由校内多单位联合申报,没有归属到二级学院,属学校管理,所属单位怎么选择?

答:填报学校主管部门。

24.请问第二大类学校基本条件中,哪些表格的数据需要跟高基报表一致?

  答:2-12-22-5,  2-6  

25.2-3-1,数字资源量统计的定义如何理解?

  答:参照高基表要求即可。

26.2-4,其中内涵解释:面向全校所有院系的,院系号填“000”,如果是面向个别院系,是不是重复分别填写?

 答:对。

  表2-4,面向全校专业的实习基地专业代码可以用“000000”填报,例如,学校有30多个师范类专业,有共同的实习基地187个,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也用统一方式填报?  

 答:可以,就按照面向全校所有院系方式填报即可。

27.2-5, 信息化工作人员除在编在岗的外,包不包括聘用人员?

 答:跟高基表保持一致。

28.2-6,固定资产是时点,而其中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中要填“当年新增值”,那么“当年”指什么呢?

  答:按高基表要求。

  表2-6,固定资产中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怎么区分?  

  答:按高基表。固定资产的表格就按高基表要求填即可。

  表2-6,固定资产表里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信息化设备有交叉,怎么分,就是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里面有不少是信息化设备。  

  答:按高基表填报口径。

29.2-7,如果同样设备有多套,仪器设备编号在同一行分号隔开?台套数写对应复数?

  答:不用,用其中一个编号即可,台套数n

  表2-7,只需填报本科实验设备,科研的不用填。

30.2-7,是否必须按内涵要求,按1000元为统计标准,是否可以提高统计标准?

答:最底线是1000元,学校如想提高标准,可自定。

31.2-9-1,教学经费总额如何统计较为合适?

答:教学经费总额可等于2-9-2教学经费支出所包含各支出项目的用于本专硕博支出的总值。

32.2-9-2,实践教学支出总计能否等于实验支出+实习支出?

答:目前系统校验已修改,可以等于。

33.3-2,是否可以填报兼职学生管理人员,是否可以填报督导人员?

答:兼职学生管理人员,如班主任、班导师等不用填报;督导人员不用填报。

34.3-3-1,医科院校直属附属医院的高层次人才是否可以录入?

答:可以录入。

35.3-4-1,教师教学发展机构,除学校层面的外,还有学院层面的分机构。那么,学院层面开展的培训等,是否统计进来?

  答:没必要。

  表3-4-1,教务处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质量评估,但是没有开展过培训,也要填这个表吗?  

  答:自定。教师教学发展机构如果不是独立二级机构,可不填。

36.3-4-2,教师培训进修有的教师攻读博士,但这些教师还没有毕业,结束时间怎么填?

  答:预计毕业时间。

  表3-4-2,培训类型里有攻读博士这一项,大部分博士都没有毕业,开始的时间在时点里面。这种情况是否统计?  

  答:统计。

  表3-4-2,攻读学位,只要在学年内尚在攻读、结束时间在学年内,开始时间在学年内的,是否需要统计?  

  答:统计。

  表3-4-2,例如,一位教师在学年内既在攻读博士,又有三个月左右的外国访学和交流,但填报要求中交流教师与培训进修教师不可重复统计,我们对该教师只要统计攻读博士即可?攻读博士和进修培训重复是重复填报还是选一?  

  答:培训进修中不含攻读学位。

  表3-4-2,什么样的培训进修纳入统计?  

  答:学校自定,主要关注对教师发展有较大作用的重要培训进修项目。

37.3-5-1,教师主持科研项目情况(自然年),要填报15年在研的,和15年立项的?

  答:都报。15年开题在研结题都填。

  表3-5-1,立项时间、结题验收或验证时间,是统计到年还是月?

  答:年。

  表3-5-1,某些在研项目,当年没有经费到账,是不填,还是在项目经费填0  

  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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