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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通知

关于做好个人岗位自评深化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中心)、各处室:

上学期末全校开展的岗位自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由于期末工作繁杂,临近放假,各单位个人自评收尾工作并未完成。根据任芳校长主持的专题会议精神要求,3月份全校开展一次个人岗位自评深化总结,确保个人岗位自评工作“做实、做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做实、做透”要求,明确“补做”名单和事项

各单位要结合自评考核情况,对工作梳理不彻底、经验与问题、改进措施总结不到位、数据统计分析不全面、支撑材料收集提交不全、自评总结报告敷衍的教职工要求“补做”,单位应明确每名教职工“补做”的具体项目与要求,并应加强“补做”过程监督指导,3月26日前,完成个人“补做”验收审核工作。

二、做好单位个人岗位自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按照任课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3类分别进行自评数据统计,并对重要数据项做深入研究分析,挖掘数据内涵,便于支撑本单位下一步的自评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参考样表后期下发)。

三、做好总结工作

(一)召开总结会议

未召开总结会议的单位,3月底应召开总结会,全面总结个人岗位自评在促进教育教学、管理,个人思想、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的成效、成绩、成果;对个人自评中查找的共性问题及好的解决措施进行汇总通报,要求教职工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改进;开展个人自评经验分享;表彰优秀。

(二)进一步完善单位个人自评总结报告

单位自评总结报告内容应包含本阶段开展情况,能够反映本单位个人自评工作全貌与成效,包括单位工作方案、组织管理、动员部署、实施过程、考核标准与考评组织实施、考评结果、总结深化工作、总结会议情况、个人自评中代表性经验与共性问题、个人自评对教职工与本单位各方面工作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等,报告应有数据统计分析支撑,附件必须包括数据统计分析报告、考核结果名单(分三类、四级列出)。完善后的总结报告于4月9日前报送评建办。

四、评建办做好巡查指导工作

评建办要组成检查组,分别到各单位检查指导本阶段的工作,确保个人岗位自评总结深化工作做出实效。

联系人:王毅  内线电话:2898

西京学院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29日